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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条微信消息逆转百万货款困局!诉讼时效“生死线”上的关键一击

发布时间:2025-07-16

在商海沉浮中,货款拖欠是许多企业心头之痛。更令人揪心的是,当对方轻飘飘一句“你告晚了,时效过了”,仿佛就能将白纸黑字的债务一笔勾销。


近期,山尘海盈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典型案件迎来胜诉,我们不仅在看似不利的“时效困局”中为委托人成功追回百万货款本金并争取到了逾期付款损失赔偿,让拖欠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


而这一切的转折点,竟源于一份开庭前紧急锁定的微信聊天记录。


对手手握“时效王牌”有恃无恐


我们的委托人,一家长期为大型工程项目供应建材的企业,遭遇了令人心焦的拖欠——某景观工程公司承建的重点项目早已竣工,但该付给高达104万余元的混凝土货款却被拖欠超过四年时间。多次沟通催收无果,对方态度敷衍甚至回避。


委托人果断委托山尘海盈律所启动法律程序。为确保胜诉后能顺利执行,我们迅速采取行动,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,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相应的银行账户或财产。


然而,对方的反应出乎意料地“强硬”与“淡定”。


面对我们依法采取的保全措施和律师的沟通交涉,对方(及其代理律师)非但没有表现出紧张或寻求和解,反而态度倨傲;


他们抛出的核心“杀手锏”异常清晰且“自信”:“这钱你们早该来要!现在起诉?诉讼时效早过了!”


对方坚称:工程2020年10月竣工,按合同约定,所有货款最迟应在2021年1月底付清。而原告直到2025年才起诉,早已超过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。言下之意,这笔百万债务,在法律上似乎已“过期作废”。


于细微处破局


绝境中的“微信”曙光


面对被告的“时效已过”抗辩,山尘海盈律师团队深知时间就是权利的生命线。我们并未被表象吓退,而是进行了地毯式的证据再梳理。


就在开庭前几天,一个曾被忽视的细节跃入眼帘——一份关键的微信聊天记录!


记录清晰显示:在2023年8月3日(仍在三年时效期内),委托人员工通过微信,向被告方在该项目上的核心签约委托人发送了一份正式的《企业征询函》及详细的欠款确认单,明确指出被告尚欠货款1,045,665.8元。对方的回复至关重要:


“好,你发给我,我等回头闲了我看一下,看一下之后,回头给你弄。”


后续沟通中,该委托人核对了款项(包括一笔30万支付记录已抵扣),但始终未对函件载明的巨额欠款本身提出任何异议!


对象精准: 沟通对象是代表被告公司签约的关键人物,其言行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;


内容确凿: 《征询函》清晰列明债务项目、金额,是明确无误的催款主张;


时机关键: 发生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之内;


法律效果: 根据《民法典》,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,诉讼时效即告中断,并重新计算三年! 对方的接收与未否认,正是这一法律要件的完美体现。


法庭上,我们据理力争。最终,法院采纳了山尘海盈律师的观点,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:


“2023年8月3日原告向被告签约委托人发送《企业征询函》要求确认欠款的行为,依法构成诉讼时效中断...原告主张货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尚未届满。”


——摘自本案判决书


被告精心构筑的“时效壁垒”,在这一份关键的微信证据面前,轰然倒塌!


随着时效抗辩这一最大障碍被清除,案件的核心回归到欠款事实本身。法院最终判决:


被告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,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本金人民币1,045,665.8元!


委托人的核心诉求——确保百万货款本金安全落袋,在历经波折后,终获法院的强力支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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